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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外情取证:拆迁房离婚后夫妻怎么分

更新时间  2024-12-17 10:31:36 阅读 60
拆迁房离婚后夫妻怎么分

一、拆迁房离婚后夫妻怎么分

在涉及到离婚后对拆迁房屋的分割方面,需全面考量诸多复杂因素。若拆迁房乃系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抵押物,且原先被拆除并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中的房屋,则该拆迁房通常亦应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予以相应分割,遵循的原则乃是均等分配。然而,若被拆房屋属于婚姻缔结前一方所有之个人财物,婚后因其拆迁而获得的补偿和重新安置的房产,则可能需依据具体实际情况来判断其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拆迁房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时拆迁房产的份额安排要全面考量,如拆迁政策、房产获取时间、夫妻付出等。若房产证在婚内颁发且与夫妻户口、居住条件相关,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公平分割。若房产是婚前购置转换或凭一方个人优势获取补偿,可能为个人私有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拆迁中承租人是否应获得赔偿金额

在房地产开发或征地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租赁关系中,租房者作为租赁方通常享有基于合同条款及政府相关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益保护。具体而言,若在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之时,由于拆迁原因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那么租房者有望通过装修费用、停工停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等多个层面获得相应的赔偿。

然而,倘若租房者在此期间出现了违反合同规定或者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那么他们所享有的赔偿权益将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甚至被剥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房在离婚后的分割,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果该拆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被拆迁的房屋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房一般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如果被拆

迁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因拆迁获得的补偿和安置房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归属。